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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条政令话音刚刚落下,永宁城前的人群便如炸锅一般沸腾起来,尤其是随行的大明富商巨贾与商行代表,个个激动得面红耳赤、欣喜若狂。
张万川手中的折扇“啪”地合上,狠狠拍在掌心,激动得声音发颤;周景明更是仰头大笑,只觉这是自己这辈子听过最顺耳的话,两人对视一眼,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极致的亢奋:第五条开矿之令,简直是天降横财!
所有人都清楚,吕宋是南洋有名的金银之岛,方才王宫前那一座座金山银海、一箱箱晃得人睁不开眼的黄金,便是最直白的证据——这座岛屿地下,埋藏着无数条金矿、银矿矿脉,只是土著愚昧,不懂勘探开采之法,才让这般宝藏白白沉睡。
而李骜直接放开禁令,允许大明百姓在吕宋全境自由探矿、采矿,这在大明本土,是想都不敢想的天大恩典!
在大明关内,山川河泽、地下矿藏,自古以来便是王土专属、朝廷垄断,从律法到惯例,从朝堂到民间,从无半分可商量的余地。
尤其是金矿、银矿,更是被视为皇家命脉、国库根本,是半点也不容民间染指的禁脔。
大明朝律写得明明白白:凡私挖金银矿者,不论多寡,为首者斩,全家流放,家产籍没;若是聚众开采、勾结地方,便直接扣上“谋逆盗藏”的罪名,轻则满门抄斩,重则株连亲族、乡里连坐。
千百年来,这一条红线如刀如铁,横在所有人头上,别说寻常百姓,便是地方豪强、勋贵世家,也没人敢越雷池一步。
再加上中原、江南、荆襄等地历经数百年开采,但凡露头的金矿、易采的银坑,早被朝廷轮番挖空,矿洞枯竭、矿脉断绝,到了弘治一朝,关内真正能稳定出产的,早已不是金银,而是煤炭。
谁家能握一座像样的煤山,供京师、供工坊、供军营,那便是稳稳当当的地方巨富,黑白两道都要给三分面子,子孙几代吃穿不愁。
可即便如此,开煤窑也得层层报批、官府抽成、税吏监管,稍有不慎,照样被扣上“私开矿产、盗挖国利”的帽子,一夜之间家破人亡。
在这样的规矩里活久了,大明的商人、百姓早已根深蒂固地认定:
地下的东西,是朝廷的,是皇帝的,和百姓无关。
想靠挖矿发家?那是想都不敢想的痴心妄想。
可今日,在吕宋、在刚刚更名的永宁城,镇国公李骜一句话,便把关内几百年的铁律,彻底翻了过来。
允许大明百姓,在吕宋全境自由探矿、自由开采。
金、银、铜、铁、翡翠、宝石……只要能挖出来,便是财富。
哪怕规矩写明:皇帝三成,朝廷三成,开采者只得四成。
可在场的富商巨贾、商行代表,没有一个人觉得不公,反而一个个激动得浑身发抖,只觉得这天大的好处,砸得人头晕目眩。
在他们心里,这笔账算得再明白不过:没有大明水师的炮口,没有镇国公的军令,没有朝廷的旗号,他们别说挖矿,连踏上吕宋这片土地,都可能被土著劫掠、被小国欺压,命都保不住,谈什么金银?
交出六成,不是被盘剥,而是买了一张大明的护身符。
有皇帝和朝廷做靠山,有铁甲水师做后盾,挖到矿,就是合法之财;有了产出,别人眼红也不敢抢;遇到土著滋扰,直接报官请兵,名正言顺,理直气壮。
更何况,吕宋的地下,是关内根本比不了的富庶。
方才王宫前那一座座金山、一箱箱元宝,不是国库运来的,不是商人带来的,就是从这吕宋一地,从土著权贵手里搜出来的。
能在城堡里堆出四千万两白银的财富,足以说明——这地方的金矿、银矿,不是枯竭,而是根本没怎么被挖过。
土著不懂勘探,不懂冶炼,不懂开采,守着满山金银,只会捡些零碎、弄些粗坯,真正的大矿脉、富矿坑,全都埋在地下,等着大明人去挖。
关内无金可挖,挖了也是杀头;
南洋遍地是金,挖了还能合法暴富。
这一对比,谁能不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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